3. 最宜研究食伤:食伤兼具子女与才能双重属性。
原文:
原按:女命何以最宜研究食伤,其理有三。食伤本为利己心之表现,其手段为合作,或竞争。结党营私,既非女子所宜。一意高傲,亦非女子所应为,此其一。以性情言,伤食本属感觉派之内向,及外向。内向过于冷酷,外向过于轻浮,亦非女子所宜,此其二。
以六亲论,伤食代表子女。产育子女,本为女子自存传种之手段,更不可不加以注意,此其三。有此三点,伤食应重视之理已了然明矣。
译文:
原按语:女命最需研究食伤的原因有三:一、食伤体现利己心,手段为合作或竞争,结党营私或高傲皆非女性所宜;二、食伤主内向或外向性情,过冷或过浮均不适;三、食伤代表子女,生育是女性传种手段,故需特别关注。
由此可见食伤的重要性。
注解:
1. 利己心表现:食伤生财的经济属性。
2. 感觉派:食伤主感性思维的命理特征。
3. 传种手段:将生理功能纳入命理分析的传统视角。
原文:
又按:平心论之,男女皆人也。男女之命,理亦同也。男命以官杀得用,为成材之象征。女命亦当以官杀得用,为成材之象征。男子成材,声誉播于社会。女子成材,贤德播于家庭。虽地域环境不同,需用才能则一也。
译文:
又按语:平心而论,男女皆为人,命理之理相通。
男命以官杀得用为成材象征,女命亦然。
男子成材名扬社会,女子成材贤德传家。
虽领域不同,才能需求一致。
注解:
1. 理亦同也:强调命理原则的普适性。
2. 贤德播于家庭:传统社会对女性的角色定位。
3. 才能需求一致:突破性别刻板印象的进步观点。
原文:
官星得用之女子虽得愚夫,亦可兴家立业。不过苟有才能,亦自知择决,不为愚夫之配偶耳。官星得用之女子不婚,若在社会服务,其智力当可与男子平等。此不在环境之变,而在其禀赋如何耳。
译文:
官星得用的女子即使嫁愚夫,仍可兴家立业。
若有才能,自会择偶,不嫁愚夫。
未婚官星得用者若服务社会,智力可与男子平等。
此不取决于环境,而取决于个人禀赋。
注解:
1. 兴家立业:官星为夫星与事业星的双重属性。
2. 择偶自主权:对传统婚姻观的突破。
3. 智力平等:强调命理与能力的关系,超越性别。
原文:
执此以衡古代之女命,理可以通。以冲近代之女命,亦可以通。即以之衡将来废除家庭社会,纯以个人为本位时代之女命,亦莫不可以通也。
译文:
以此理论衡量古代女命可通,解释近代女命可通,预断未来家庭制度废除、个人本位时代的女命亦通。
注解:
1. 衡古代:验证理论的历史适用性。
2. 冲近代:应对社会变革的理论调整。
3. 未来时代:命理理论的前瞻性思考。
原文:
次言子息,在男何以用克我者为子,女何以用生我者为子也。论官杀,男女可以相同。论子息,男女又何以不能相同也。此因男女在社会上之地位及奋斗之机会,有相等之可能,在生理上之组织,则无相等之可能也。
译文:
次论子女:男命以克我者为官杀(子女),女命以生我者为食伤(子女)。
官杀论断男女可同,子息论断男女有别。
此因男女社会地位机会可能平等,生理结构则无法平等。
注解:
1. 克我者为子:男命子女消耗资源形成压力。
2. 生我者为子:女命子女源于自身精华外泄。
3. 生理差异:命理性别差异的生物学基础。
原文:
儿体系由母体分裂而成,所以取我生者为子息也。至于父在社会政治经济上之地位,高于其子。在心理生物上之地位,仍与其子同。同则相克制,相推移,相竞争也。此盖就简略的方面说。
译文:
子女身体由母体分裂而来,故取我生者为子息。
父亲社会政治经济地位高于子女,但心理生物地位平等。
平等则产生克制、推移、竞争关系。
此为简略说法。
注解:
1. 分裂而成:胎儿娩出的生理过程。
2. 心理生物地位:父子同为独立个体的平等性。
3. 相克制:资源竞争导致的命理关系。
原文:
进一层想,父在社会上、政治上、经济上固处处受儿之克制也。有子之父负担过重,不敢浪费其财,因欲留之以养子也,此非受制而何?
有子之父,莫不欲其子成人,为社会上、政治上之人物。然教子少道,首在约束自己。上行下效,古语有之。父因子而约束己身,以为子之模范,此非受制而何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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